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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行业动态 > “三不腐”有效机制的构建及创新发展历程

“三不腐”有效机制的构建及创新发展历程

2022-07-26

作者:三月雨编辑

来源:三月雨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,主席总书记强调,在保持高压震慑、强化不敢的同时,构建“三不腐”的有效机制。

  2013年1月,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,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机制、不易腐的保障机制”。

  2014年1月,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,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,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,形成不想腐、不能腐、不敢腐的有效机制”。

  2015年1月,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,“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,着力营造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政治氛围。”

  2017年1月,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,进一步阐释“三不腐”的内容方法和侧重点,指出“不敢腐,侧重于惩治和威慑”,“不能腐,侧重于制约和监督”,“不想腐,侧重于教育和引导”。

  2017年10月,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,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,扎牢不能腐的笼子,增强不想腐的自觉,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、朗朗乾坤”,同时把“构建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有效机制”写入党章。

  经过十八大到十九大五年的实践,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,不能腐的笼子越织越密,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,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。

  党的十九大以来,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、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,主席总书记深入阐释“三不腐”的内在联系,明确一体推进的基本原则、方法策略,推动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理论、实践和制度创新。 

  2019年1月,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,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,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,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”。

  2019年10月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把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体制机制,纳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。

  2020年1月,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,“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,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”。

  2021年1月,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,“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,不断实现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”。

  2021年4月,在广西考察时强调,“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使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”。

  2022年6月,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出,“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,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能力和水平”。

  经过这五年的努力,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彰显,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,不想腐的自觉显著增强,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,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,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。


来源:三月雨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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